

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
中部戰(zhàn)區(qū)陸軍某旅上等兵 吳廣:
那天,我登錄游戲賬號,發(fā)現自己花了上千元買的“裝備”莫名其妙沒了,撥打客服電話后,我才知道賬號被盜。這算不算個人財產損失?能報案嗎?
法條摘錄
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一條: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。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,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,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傳輸他人個人信息,不得非法買賣、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。
第一百二十七條:法律對數據、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其規(guī)定。
專家解讀
民法總則針對當前非法獲取、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猖獗行為說“不”,就是為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后盾。
依據當前法律法規(guī),網絡盜號、盜取游戲Q幣等行為,是對個人信息的侵犯。如果這些虛擬財產是通過等價交易以貨幣方式購得的,也視為對個人財產權的侵犯,可以報案,但即使公安機關接受報案,由于取證困難,責任主體的確立和追究也相對麻煩。
基于此種情況,民法總則設立了一個開放條款,即如果其他法律法規(guī)對數據、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其規(guī)定。這一原則性規(guī)定為后續(xù)個人虛擬數字權利和網絡財產權保護留下了足夠的立法操作空間。